企业变更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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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人)变更


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2)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3)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2)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5)营业执照、公章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 2、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 3、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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